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体育总局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自然资源部、水利部、国家林草局等多部门办公厅,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做好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工作的通知》。该通知明确规划,到 2030 年,全国范围内将建成 100 个左右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。此举是深入贯彻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体育总局〈关于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指导意见〉的通知》的重要举措,对推动我国户外运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意义深远。户外运动主要是以自然或户外环境为依托的体育运动,涵盖滑雪、滑冰、桨板、船艇、潜水、骑行、山地越野、攀岩、自驾、溯溪、漂流等丰富项目。而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,则具备设施完善、服务优质、赛事丰富、国际知名等特征。
《通知》对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部署。在建设主体方面,明确由有积极性的地级市(州、盟)或省直管县人民政府承担,负责依托本地优质特色户外运动资源,突出优势项目,合理确定目的地的空间布局与边界范围,并组织编制建设方案。
建设需满足多项条件。首先,建设地区要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,拥有显著特色且可供户外运动发展的自然资源禀赋,具备户外运动发展基础和经验,以及推动户外运动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、承载能力、人员条件与技术支持。其次,地方需展现出强烈的发展户外运动的积极性。再者,要有广阔的户外运动发展空间,交通便利、设施完善、服务优质、赛事丰富。最后,地方财政状况要稳定,能够支持项目建设与后续运营,坚决杜绝借建设之名搞 “政绩工程”“新形象工程”。
建设程序按照地市谋划、省内推荐、国家复核、建设实施、政策支持、总结推广六个步骤有序推进。在政策支持上,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渠道,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。体育总局将完善户外运动标准体系,编制项目建设指南,并通过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户外运动公益项目。自然资源、水利、林草等部门也将依法依规优化环评、林地草地占用、涉河湖等审批流程。
这一计划的推进,对我国户外运动产业乃至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意义重大。从产业角度看,将进一步推动户外运动产业的规范化、规模化发展,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,完善产业链条。例如,刺激户外运动装备制造、户外运动赛事运营、户外运动培训等相关产业的发展。从社会层面看,有助于提升全民健康意识,丰富民众的休闲娱乐方式,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。而且,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建设,还能带动当地旅游业发展,促进区域经济增长,创造更多就业机会。
此次国家推进 100 个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,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、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,有望为我国户外运动产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,开启户外运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。